- 豪姆扎·加博尔
匈牙利私法(实体法和诉讼程序法)的杰出编纂者

匈牙利司法编纂的筹备与1791年第十八号法律有关。根据该法成立的法律事务委员会负责起草私法法律草案。这份在两年后完成的草案并不能视为是先进的,直到几十年后的1826年才被印刷出版。绍洛伊·拉斯洛(Szalay László)认为应该遵循的“Code civil”(《法国民法典》)在匈牙利没有被采用。1848年第十五号法律规定的第二次编纂尝试由于政治事件也没有成功。自1853年起,《奥地利普通民法典》在匈牙利和特兰西瓦尼亚生效,因此编纂工作不得不等到1867年的奥匈折衷方案产生后开始。从1895年起,制定一部规范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法典的想法占据了主导地位,时任司法部长埃尔戴·山多尔(Erdély Sándor)成立了负责起草统一民法典草案的委员会。规范民事诉讼和诉讼程序的法典,即1911年第一号法律的制定主要是普洛斯·山多尔(Plósz Sándor)的功绩。在1915年生效的该法典的起草过程中,马扎里·盖佐(Magyary Géza)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斯洛迪奇·卡罗伊(Szladits Károly)在匈牙利实体私法长达几十年的编写工作和法教义学基础建设上发挥了突出的作用。1928年成文的《私法提案》,由于没有生效,被法院认为是一种书面理由(ratio scripta)。在1959年通过,1960年5月1日生效的《匈牙利民法典》和2013年通过,2014年3月15日生效的第二版匈牙利《民法典》里,都可以看到斯洛迪奇·卡罗伊思想的影响。